离婚后分户的办理如下: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
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
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
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某一方不愿意提交原户口本,并且在公安机关的劝说下任然拒绝的,就按照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办理,在新户口本上注明分户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