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十天实习合同到期,公司说十天前终止合同,给我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不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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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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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约金的约定需要有特定的情形,详询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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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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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