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去世了,留下房地产,没有遗书,现在撤走,我家有四个兄弟姐妹,姐姐不在了,丈夫有继承权吗?

2021-03-26 10:0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只能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行使继承权时才可以。
  • 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按照国家《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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