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想解散,1、以市最低工资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存入新公司的新公司实际上是原来的老公司,只是法人变了的工作,2、以最低工资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离开。3、两者都不同意,让我们正常上班等待工作,发放最低工资。什么理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相应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6 12: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限定补偿年限。
  •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