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年初租了平房作为现场,合同期限为3年,年租金为1.8万美元,但由于经营不善关门,提前向房东提出解约,房东要求我们赔偿1年的违约金是合理的吗(合同中有一条是租赁期间,双方必须无缘无故解除合同。如果有违反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

2021-03-26 14:37: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解答如下:
    根据我们国家《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之中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合同里面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赔偿对方,因为违约而实际造成的损失,如果这些都不满足的话,国家规定的违约金不能够超过合同标的的30%如果违约金额定的过高,那么可以请求对方减少伟约金的数额要求。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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