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5岁职工在施工工地干活儿负伤,承包人和建筑工程公司(老板)有义务吗 该谁来赔付有关花费?

2021-03-26 16:5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劳动者与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雇佣期间致人受伤应该由雇主也就是老板承担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老板与劳动者已经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人身伤害的,则由雇主赔偿相关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