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现在有了女儿。现在男方已经提出离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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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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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离婚,跟对方无法协商的,可以准备好起诉书、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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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离婚,可以跟对方协商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起诉书、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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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