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两天去面试一家公司。昨天下午HR打电话告诉我什么时候被录取,问我什么时候到岗。我答应下周三离职,告诉她今天就走。但是到了晚上,她告诉我,领导要给我复试,我才能决定要不要走。但是我原来的公司,我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这种情况面试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1-03-26 18:5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要求对方退费,这本质是诈骗,招工名义的诈骗。
  • 去上班的话就只提供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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