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离婚的孩子回到我身边是抚养费结婚的时候。但是他现在没有付给我抚养费。我还想给孩子换个名字。我该怎么起诉他还我的抚养费呢?

离婚
2021-03-26 19:1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主要有两种方式: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