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房时签订合同是半年合同,没有住满就搬走,走时押金不退还,但是我还需要另外结算清楚房租水电费吗

2021-03-26 19:3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视情况而定: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你可以提前半月通知房东解除合同,那么,不算违约;
    2、押金一般是防止房屋损坏,水电费用未交而收取的,房东扣押金是不合法的。
    3、如果合同并无此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
  • 房客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但能不能将承租的押金扣留,依据签订的租赁合同而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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