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应该是身体原因!2015年手术后!妻子拿着我诊察的钱走了!已经两年了!这期间几乎没有联系过!今年11月打电话通知我要离婚!我想找律师商量一下!如果我直接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的监护权归我!然后要求她每月支付孩子的监护费!我也想收回以前被她带走的钱!我该怎么办?能否胜诉!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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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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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也可以不走,但要求工作时间不超8小时。如果厂方未交保险,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并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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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体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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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