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孩子4岁,姓氏和女性,住在女性身边,男性想要孩子的监护权,女性不同意,想商量给谁的可能性高

离婚
2021-03-26 22:4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 一般的是会判给更利于孩子的一方的
  • 你好,孩子抚养权一般两周岁以内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来判,八周岁以上孩子可以自行选择随一方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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