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九年。我现在辞职有多少补偿?老板没给我买保险。

2021-03-26 23:1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如你辞职后单位为你交的社保,你应当返还给单位,因为辞职后,单位再没有义务为你交社保了。
  • 单位不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如果不进行补缴,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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