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商议离婚,那时我把房子交给她,孩子不用给她抚养费,现在她又起诉我增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

离婚
2021-03-27 02:4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因此,对于因家暴而离婚的家庭,离婚孩子怎么判显然相对简单,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前提,判决给无过错方的可能更多。
  • 未抚养小孩一方肯定是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的,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变更抚养费数额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起诉到法院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