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背着我借高利贷经营公司,没有明确记载本金和利息,只写了本金和利息的总额,现在还不起债,家里只有一家是我丈夫的名字,我们离婚了。我们现在不想还钱,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7 02:5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的债权债务合法,则应当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按时的偿还。到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债务人不能够按时偿还的,则通常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进行追讨。 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 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借高利贷的人死后,由其妻作为共同债务人偿还,也可以由继承人在遗产限额内偿还。
    所以说,如果借高利贷的人死后,他的家人还是会进行还款的,只是还款金额有限,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 借高利贷不还,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要负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律只保护最高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利息,超过的无效。所以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也只能支持银行贷款四倍,如果你没钱还也没财产执行,那也没啥责任,就是等有财产了再执行。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 信用卡欠款利息很高,基本按照每天万分之5计算,年利率达到
    18.25%,而且这还是单息计算方法,复息计算更高;信用卡欠款基本不可能逃得掉。银行有太多的方法,比如通过法律程序可以执行持卡人以及担保人(如有)或者共同还款人(如有)的全部个人财产,包括个人银行账户、个人名下房产、个人名下金融资产、个人名下汽车、个人名下股权等等,银行可以通过诉前保全迅速查封这些资产。另外,目前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完善,将会影响到持卡人未来办理房贷、信用卡,甚至找工作(很多用人单位要查询个人征信记录);还会影响到个人出行,坐飞机、高铁,出国旅游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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