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新建的批发市场交了5000元定金要一个铺位,没有签合同,只有一个收据,对方说三月份交铺,现在到四月份了又说五月份或六月份交铺。到现在我不想租了,定金可以要回来吗?可以要回来的话,他们推迟不给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可以要两倍定金吗?

2018-12-29 10:14: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2、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3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 如果您跟对方签订了合同,那么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交付定金后,对方交货的,那么对方应该如期交货,否则构成违约。您跟对方约定了交货期限为25天,对方现在拒绝交货的,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话,您可以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另外,按照法律的规定,定金的交付最多只需要交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多交的部分视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为签订了定金合同,对方违约的,您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货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定金。
  • 合同谈判中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