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结婚有儿子,3岁的男性没有管理过孩子。现在他告诉我离婚。能给我补偿吗?能给我孩子的监护权吗?谢谢你。

离婚
2021-03-27 05: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如果他与那女人是以夫妻名义或其周围的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你有这方面的证据的话,可以以重婚罪起诉他。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要求他给你经济补偿。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告你丈夫重婚罪。你和你丈夫离婚,你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你能够得到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