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人不能和男人一起生活,女人在国外工作,8个月后男人起诉离婚,两个孩子的男孩,女人结婚,男人不给女人孩子,不付抚养费,女人想要孩子吗?如果男人舍不得孩子,女人可以要求吗?比如钱?

离婚
2021-03-27 06:2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可以向法院起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处理好子女问题,再结婚
  • 你好,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属于同居关系,如需具体帮助请来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