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听说女性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男性不同意,法院会做出判决吗?

离婚
2021-03-27 07:1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造成离婚过错,而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哪一方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而不是过错。那么不存在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的,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性的,法院经过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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