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现在已经四个月没发工资了。而且,星期天也没有,假日也没有休息,随时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因为生活不得不辞职,能给我经济补偿吗?

2021-03-27 08:56: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

    假如一个月薪为2175元的员工,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2175元除以
    21.75天即100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100元的3倍即300元的加班工资。
  •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二)休息日(通常是指周
    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注: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形下,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注:法定休假日未规定可以补休;法定休假日是依据国务院令第513号,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劳动者工资计算办法:   全年工作日:365天/7天(每周)·(乘以)2天(休息
    六、日)+11天(法定休假日)   月平均工作日:(365天-全年工作日)/12个月=
    20.83天   日工资标准:本人工资/
    20.83天   休息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2(倍)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3(倍)   (注:以上计算方法是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0)8号和国务院第513号令规定,最新折算方法。)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 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您可以对照上述规定,看看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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