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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朋友在贷款公司数次拿高利10万用楼房借款合同抵压签买卖

请问我朋友在贷款公司数次拿高利10万用楼房借款合同抵压签买卖?请问我朋友在贷款公司数次拿高利10万用楼房借款合同抵压签买卖合同一如本金还不上用楼抵但是没写还款时间利息一毛已经三年’现在差一年多没付利息本金已还三万我陆续还他不筹领人来我家住我咋办丨15146081800

2018-12-29 11:18: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  
    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还款的期限。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相应期限的利率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利息,但是超出了我国法律保护的范围的利息,对方拒绝给付的,我国法律不会要求对方保护,即不会保护债权人这部分利益,但是如果债务人主动给付,则法律也不会要求债权人返还,具体的范围是24%-36%,如果超过36%的部分则法律不会保护。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你们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关系,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该《意见》的规定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你们的借款利率参照是一年期以下贷款率的四倍。同时对于利率部分,给意见规定的是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法律不会强制对方去履行5%的月利率,但是对于对方已经自动履行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推翻,法院对于双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再审理,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以16万作为本金,以不高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来偿还尚欠的本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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