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加班,公司没有应对的约定,没有没有退休,没有拖欠三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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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仅可以离职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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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组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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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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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