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租快到期了,房东说卖给现在的邻居。那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老房东不管。现在就让楼主说吧,刚开始没让它用。此外,他还找到了一个不错的装修。他说如果他想用,就续费。有一段时间,他找不到房间。他想换成别人租的房间,他也不愿意换。我可以用法律让他陪我吗?

2021-03-27 09: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
    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 首先,与租客进行协商,告知其不支付房租的后果,比如承担诉讼费、延期支付的利息,或者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如果租客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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