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女性,我诉讼离婚,小孩恰好三周岁,男性有家庭暴力和多猜疑,数次打我,现在我走娘家住,我想怎样争得的孩子抚养

离婚
2021-03-27 10:1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经济实力和抚养意愿确实是裁判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绝非惟一因素。男方有家暴行为,这种情况可能对于孩子的未来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比双方在家庭中的表现,如果男方行使监护权,女方很难充分行使探视权。
    另外,男方对孩子照顾难免欠缺。
    具体诉讼时,女方应积极提供男方家暴的证据,例如,伤情鉴定,邻居亲友证言等,以便于法官依法作出对己方有利的判决。
  • 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立主要原则有: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