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0万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监外执行吗?

刑事辩护
2021-03-27 10:2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 犯故意伤害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监外执行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二是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犯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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