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婚前财产一方死亡的房地产子女有权继承吗?

2021-03-27 10:5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继承的遗产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或者在遗嘱中没有明确说明遗产只能由自己子女个人所有的,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遗嘱中明确说明只能归自己的子女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没有权利继承所有遗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遗嘱依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突发状况下面没有遗嘱的,则当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一般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通过遗嘱指定由一方继承的,则为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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