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宠物店买了一只小狗。当天买的,第二天就生病了,六点去看,打了两针,精神稍微好转。第四天发现很小。可以向宠物店要求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3-27 11:2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 消费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索赔或要求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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