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的法院离婚了,孩子对我作出判决,我丈夫没有付过抚养费,他想带孩子去,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带他去。

离婚
2021-03-27 16: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你好,看孩子是可以的,但是抚养费也不能不支付的。
  • 你好,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具体的支付方式可以由父母协商,一般应该是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但等到孩子成年的时候支付一般是不允许除非夫妻之间协商同意。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我给你提供具体的指导,祝你问题早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