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时候,儿子和女儿被女性抚养,之后双方更孩子的监护权,协商后双方个人签订了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果吗?

离婚
2021-03-27 17:3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 父母离婚不影响监护权,父母依旧对孩子有监护权,不会发生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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