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妻子带着孩子。有的房子是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呢?

离婚
2021-03-27 17:4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于知识产权收益的时间性,在当事人取得知识产权后,因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与财产性收益的实现并不同步;所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军人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 您好,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是直接平均分配。
  • 你好,夫妻名下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