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要辞职,但是老板不让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2021-03-27 21:1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可以继续与公司协商或等待离职申请提交三十日后辞职。
  • 试用期只须提前3天申请,正式员工提前30日申请辞职,不存在不能辞职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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