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对我的家人施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如果他威胁不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7 21:3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如果以殴打等方式对另一方以及近亲属实施打击报复,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双方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人身保护令。
  • 妻子起诉离婚,如果您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建议您积极应诉。但是,如果您不同意离婚的话,建议您收集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夫妻还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亦或者及时和妻子沟通,唤起妻子对美好过往的回忆,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妻子放弃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