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和费用?

2021-03-27 23:2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建小卡应带的证件:本地户口: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医保卡、银行卡(为方便起见:带点现金)。外地户口:除了上面的证件以外,还需要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老公老婆的初婚初育证明。
  • 登记结婚时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是再婚,需要提供上次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离婚证或者生效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