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户的土地资源种的小麦如今村委会要承揽农户不愿意该怎么办

2021-03-28 05:47: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
    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发生土地纠纷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
    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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