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离婚了,女人没有给孩子监护权,而且给我监护权费,我们分居了六年多,现在她起诉我,要我回家离婚。

离婚
2021-03-28 06:18: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假设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
    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 以下几种是法律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⑥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发生您身上的情况属于法律上认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建议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关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 在离婚协议签订后或者判决后,如果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被证明不适合抚养小孩,比如有严重疾病,遗弃虐待小孩,或者其他对小孩身心不利的情形,那么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一方恶意阻挠另一方探望小孩,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此外,若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而父或母又有给付能力的,法院一般会支持增加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并且分居满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
  •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