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怀孕三个月的孕妇,工作满一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现在说公司困难,需要裁员,赔偿的话只给我两个月的赔偿金,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08:3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减人员;
    2、怀孕期间,不得裁退,否则你可以要求回复劳动关系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若辞退你,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为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5、若公司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其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6、公司需要为员工交社保,未缴纳进行补缴。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公司补助金和赔偿金。
  • 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