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写的断绝与子女关系的书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03-28 09:1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 其次,除了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外,还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最后,原则上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 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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