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有探视权。另一方不得阻止。现在男人不带孩子过夜。孩子五岁了。我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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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办理,并依法完成离婚协议书,完成后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登记和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
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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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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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视权能否接走孩子的问题,我国并未明确法律规定,实践中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的方式来决定探视的时间、方式,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具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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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