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购买的房子,老公婚前的债务,法院有权利没收我的财产吗?

2021-03-28 12:5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第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