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离婚之前借了我老婆姐夫的钱5万,打了借条,钱是买了一辆工程车,后期经验不善,转手卖了还了一部分当时买车时借的钱,离婚的时候我们协商这笔借款由我前妻还,协议在民政局有备案,现在她姐夫起诉了我,那现在我请问这个钱是由谁来还呢?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谢谢你了。

离婚
2018-12-29 18:1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 对于起诉网贷借款人的问题:
    1、准备证据材料和起诉状,证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借款事实的资料如借条,转账明细等。起诉状写明这些情况。
    2、提交材料给法院,缴纳诉讼费,法院给你受理的相关凭证。
    3、如果担心对方财产转移或拖时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提交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
  • 民间借贷,由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没有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发还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必须两年以内起诉法院,否则会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