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有三所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他和前妻有女儿,我们有儿子,孩子继承财产应该依法分配吗?他和前妻的女儿能继承多少?

2021-03-28 14:1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后继承的一方父母的财产只有在遗嘱中明确写了归一方才不属于共同财产,遗嘱中未注明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一般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通过遗嘱指定由一方继承的,则为个人财产。
  •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依据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未来在双方离婚时该部分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同时,《婚姻法》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范围也作了规定,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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