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轻伤二级,打人的人和警察认识,现在鉴定书是轻伤二级,从几年前开始就有坚定的文件,为什么警察现在没有逮捕嫌疑犯作出判决,我打电话催促,警察说每次都要逮捕。从我受伤到现在嫌疑犯一分钱也没给我,从来没有去过医院,我怎么解决呢?

刑事辩护
2021-03-28 14:4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符合批捕条件。批捕是对于一个犯罪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批捕也是必须要有确切的证据,才可以使行这一行为,不符合条件一般不会批捕,对于轻伤的,检察院是不会采取批捕的行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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