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A!我想问一下,我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了,但是物业最后还是没有交房。现在,由于楼上的水,我家的屋顶漏水了。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该房产吗,中间费用由谁承担?谢谢大家的回复。

2021-03-28 16:2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处理。若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议当事人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介入协助解决。
  • 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 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明确是楼上自家水管渗漏,经物业调解仍然不肯维修,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楼上业主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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