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前夫两年前正在商议离婚,离婚时我们有两个女儿,他一个也不要,当时他每月给孩子支付抚养费,一年前他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现在他又想回孩子,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1-03-28 16:4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 前夫不直接抚养孩子的话,女方作为抚养方可以直接向前夫索要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拒不执行的话,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