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房子要卖,签了委托书。委托人是否有权代表我签订转让合同?最后,买家的房价一定要我收?我有房子要卖,签了委托书。委托人是否有权代表我签订转让合同?最后,一定要收买家的房款吗?客户能拿起来吗?

2021-03-28 19:25: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62条规定,物业企业可以将部分管理服务内容委托给专业的服务公司,不得一并将管理服务项目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物业企业一并将全部物业管理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合同价款30%-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委托的收益用于项目公益支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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