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公贷款(私人贷款)要我们担保,但是没有告诉我们贷多少,后来借款人上门要账我们才知道贷款数额?我公公贷款(私人贷款)要我们担保,但是没有告诉我们贷多少,后来借款人上门要账我们才知道贷款数额,数额较大我们根本无法承担,我想问下撤销担保可以吗

2018-12-29 21:2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先后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存两个合同关系: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2. 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
    二. 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三. 综上: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借款人自己提供担保的, 由借款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房屋抵押贷款条件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要大于60平米;房屋评估价要超过100万,您的贷款额度至少50万以上,需有一套备用房。
  • 能否撤销抵押担保责任,
    1、正常情况应该是和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然后追加担保公司担保,如果您不能按约还款,则由担保公司帮您垫还,但同时担保公司也将取得您所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权
  • 您好!贷款人向银行提供伪造的担保人收入证明,担保人在住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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