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因为我不关心她对孩子冷淡地起诉,要求离婚,我也想离婚,但我们希望孩子的监护权协商失败,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8 20:56: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而是需要以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离婚了。当然,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在开庭前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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