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内容:别人欠我钱,但是债的名字改了。你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2021-03-28 21:12: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当事人通过欠条方式对质保金进行约定的情形,如果当事人违反欠条约定,不按欠条约定返还质保金的,收取质保金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我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能采取书面形式,也能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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