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爸爸在市里买了房子,现在打算给我。费用是多少?

2021-03-28 23:3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明确赠与给一方,离婚时两个人不分割。
  •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对对方进行补偿。
  •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你应补偿男方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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