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老公结婚三年,有一个闺女,沒有共同债务,都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小孩跟我,老公不必须向我付款赡养费,离婚协议要怎么写?

离婚
2021-03-29 01:23: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必须的,而离婚协议书要载明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共同债务清偿是其中一项内容,应写为债务的处理:由于债务为个人债务,所以有债务方独自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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